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

Castro Street


人總是旅途中最有趣的。

本來也沒想到要寫castro street。因為台灣最近有同志大遊行,讓我又想起了castro street。

再一次進到san francisco的市區,拜訪了曾去過和沒去過的景點。
金門大橋、漁人碼頭、中國城,都是記憶猶新的地方。九曲街和union square則是意外地拜訪到了。第一次路過union square,我還以為來過。仔細一想,這樣熟悉的街景,其實是紐約的印象。最特別的點還是castro Street。我一直不是很關心同志議題,我一直覺得它對我而言不是個問題。因為總覺得這是個人的事,喜歡女生或男生有什麼關係。後來,因為MILK這一部電影而知道castro Street的故事。這一次和SC去SF,就選擇去了castro street了。
進到castro的neighborhhod之後,反而覺得是自己是個異類了,好像不太溶入castro的環境中。想一想,如果情況反過來,喜歡異性才是少數,多數又不認同少數,那我在這一個街區的處境就很難了,當你變成少數的時候,的確是需要多數人的認同。SC在街上的一個賣公益商品的店裡和一個人哈拉了起來(外表看起來是個男生)。他竟來是台灣過去的。他談了他在台灣不被認同的過程,來到castro之後的轉變。SC講了她台灣朋友的悲慘故事後,那位castro street的朋友就說了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話:"台灣人太八卦"。這句話,我從美國之後,就非常同意。

暖身操 ----- Mt. baldy



Mt. Baldy是排在Mt. Whitney的兩週前,變成了Mt. Whitney的暖身操。而Mt. San Jacinto和Mt. San Gorgonio也是為Mt. Whitney 的暖身。相較之下,Mt. Baldy 就變成了最輕鬆的一個, 回來才13Mile。不過,3069公尺還是LA county最高的一座山。

Mt. Baldy 冬天的時候還是一個雪場,夏天沒雪,lift還是有使用一條。想偷懶的話,可以選擇坐lift上去,這樣可以省去一半左右的路程。為了練腳力,我們當然從雪場的停車場開始走(沒坐lift)。上去Mt. Baldy的路有兩條。所以,左去右回或右去左回,我們就可以走一個loop。走loop的話,全程只有10Mile的長度。我們原定的路線是loop的路線,變成13mile是因為我們沿原路折返了。PY的腳在走到baldy山頂前1mile左右抽筋,嚴重到完全走不下去。這是我們走原路下山的原因。其它的人還是攻頂了。這倒變成了Mt. Whitney的隱憂之一。就是隊員的腳會抽筋的問題。還好,抽筋的事在爬Mt. whitney的時候並沒有發生。

路上有一段是走在滑雪的雪道上的。夏天的雪道走有石頭。我也是第一次看到雪場的夏天,對冬天平整的雪道下面一概不知的我,驚訝地知道了雪場原來的面貌。

2011年10月22日 星期六

不只是爬山而已 ---- Mt. Whitney




終於走上了Mt. Whitney的頂上。
Mt. Whitney是美國本土的最高峰,約4421公尺,除了英文的介紹,網路上中文的簡介也是有的。
Mt. Whitney四千多公尺其實還不算太高,但是頂著美國本土最高的名號,想去的人大概不在少數。要上山大致上是要抽permit才行的。我們一行人在二月的時候去抽,熱門的時段(7、8、9月)都沒抽到,只抽到了六月和十月中兩個比較冷門的時間。這一個路線有全長是22mile,可以一天走完,或著是分成兩天(6+16 mile)。為了這一次爬山,我還是準備了一陣子,大致上之前的爬山都算是為了這一趟而準備(陽明山東西大走,mt. San Gorgonio, Mt. San Jacinto, Mt. Baldy, Half Dome)。

Mt. Whitney的trail其實是一條景色不錯的路線,山、林、湖、峰樣樣皆有。第一天的路程有一半是在林子裡走。緩緩的z字坡,算是十分舒服的路。出來森林線之後,穿過lone pine lake 與mirror lake兩個湖,就只剩下石頭、雪和風了。第一天重裝的行程走到trail camp(約3600m)還算輕鬆,大家到達後,還有時間喝喝下午茶,我則到處找山友哈啦,想辨法找出第二天要走的路。trail camp上原有三頂tent。但是,它們的主人都剛攻頂完要下山了。我們成了那一晚在trail camp唯一的一頂帳蓬,看來我們第二天的攻頂註定要孤軍奮鬥,心中只希望路不要太難找/走。在3600m的營地,陽光一消失之後就變得非常的冷,六點前吃完晚餐,天一暗馬上就躲到睡袋裡了,REI借來的睡袋(+10F)果然很夠力,第一晚在trailhead還覺得太熱,這一晚在trailcamp就覺得+10F剛剛好。夜晚空曠的營地,風很大,篷被吹地響,我一度還以為外頭有人而驚醒。

清晨四點起床煮早餐是最難捱的。吃完後,天還未亮一行三人就摸黑出發了。摸黑加上雪,一出發就找不到trail了,我們索性沿著雪坡往上走,天亮後接回到原來的trail,原本有99個switchback,已經被我們省掉了1/3以上。上到trailcrest之後,海沷已經超過四千尺。攻頂前的最後2mile是沿著山凌線走,整個sequoia national park的東部盡收眼底。海拔漸高,上坡越來越辛苦了。但是,沿著山脊走的山路還是一整個美到不行。trail兩邊都是峭壁真是很讚,東西兩側的風景都很壯闊,這一段大概是我最喜歡的一段路了吧。最後的一段路大家走走停停,我開始想走快一點,因為心裡有一種隨時就要看到summit的感覺,有一種想一口氣衝上去的想法。我就拿出了我借來的iphine開機,因為,我知道它就要快要有收訊了。當我看到山頂上那一個避雷的小屋的時候,我幾乎興奮地是向它跑了過去。我想我真是半跑步的方式衝了上去,拿出iphone一看,正好上午10:30。站在三角點的時候,真的想大叫"耶!我上來了!"我們是這一天第一組到的人,的確是蠻令人興奮的。

這一趟的大考驗其實不是路程的長度或高度。
我原定六月中應該去的,卻因為修改paper的關係而沒去成。十月的隊伍成員有一大部分是六月就攻頂成功的朋友,攻頂後,短時間也不會想再去了。因此,十月中的隊伍,隊員大都不見了,而我就莫明奇妙地變成了領隊,大約在出發前夕兩到三週,還有三個現成的隊員。回想從大學開始爬山,記憶中我從來沒有當過領隊。南湖、松蘿湖、關山、能安、雪山、玉山、嘉明湖… 等,我都是跟著去的。好像退伍後帶著一些朋友去爬合歡群,那也不太算是什麼爬山的隊伍。來美國後,和cc兩個人遊山玩水,兩個人backcountry也不用領隊,爽就好了。
沒想到變成領隊後,就要帶這樣一個去whitney的隊伍。說穿了,也不算是一個太難的挑戰。隊員人數不多,可是都沒有經驗(沒登山經驗)。沒經驗就只能認了,反正我也是菜鳥領隊,又沒什麼雪地經驗。六月中去的那一隊,發生了摸黑走夜路在雪地迷路的事件。為了降低可能發生的trouble,我從開菜單、採買到租裝備都是自己來。一旦什麼事都要自己來的時候,才開始認真地想每一個問題,重量、行程、食物、裝備全都是問題。最後,連到了當地的應變能力與得失心也考驗著我。如果有一本"第一次當領隊就上手"的書,我大概會去買一本。最後能參考的就是那些以前看過或跟過的隊伍中,那些領隊是怎樣做的。那一些經驗也帶著我平安下山了。真的不只是一次爬山而已。

最後,感謝老天爺給我們超棒的天氣,還有我過去的那些一點點的登山經驗,帶領我平安地的攻頂又回來了。一切都是非常的完美。照片的連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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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Pei-Yuan的短行程記錄,完整的行程記整也可以參考Pei-Yuan的blog


出發重量: kw(33 lb),hn(31 lb),py(27.5 lb)

第一天6 miles:
7:40am 重裝出發
(中間吃飯一小時)
2:30pm 抵達trail camp

第二天16 miles:
6:00am 輕裝出發
10:30am 攻頂
11:10am 準備下山
3:00pm 回到trail camp
(中間下午茶+收帳整理行囊約一小時)
4:05pm 重裝下山
8:15pm 回到trailhead

回程重量: kw(27 lb),hn(26 lb),py(22 lb)

我們有另一群朋友在六月的時候也成功攻頂了,細節可以看Liao Fan的blog

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

眼光

蘋果的Jobs掛了。
一堆人在臉書上轉上了各式各樣的文章,有懷念的,有讚頌的…。我對Jobs知道不多,對他也不怎麼崇拜,跟著看了一堆文章和報導。覺得他令我覺得有趣的地方是他的眼光。感覺他是一個固執的人,只做他自己想做的事,他說:

"「這輩子幫我作人生大抉擇的最重要助力,是時時記住我將不久人世。差不多每一件事物:一切外在的期望、一切對困窘或失敗的恐懼,凡此一切在死亡面前都消失泯滅,只有真正重要的留下來。」"

"你的時間有限,所以不要為別人而活。不要被教條所限,不要活在別人的觀念裡。不要讓別人的意見左右自己內心的聲音。最重要的是,勇敢的去追隨自己的心靈和直覺,只有自己的心靈和直覺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實想法,其他一切都是次要。"

在有限的時間內,感覺他盡力在做他自己覺得有意思的東西。但是,世界上固執的人很多,"擇善"才是關鍵。能夠把他變成這樣的人的主因還是,"他的眼光"。如何在眾多科技中看到有趣的東西(當然,這些科技都不是他發明的,只是他看地準,該用什麼,不該用什麼)。當大家把電腦越做越複雜的時候,他拿掉了大部分沒有吸引力的東西。當初,他如何決定這樣一條反其道而行的路?

有朋友說,Jobs過世,會不會是HTC一統江湖的時候?我覺得HTC還差得遠。因為它沒有一個領導人有Jobs的眼光,它只是一個跟隨者。就像Jobs說過:

"領袖和跟風者的區別就在於創新 "

HTC我還沒看到它有什麼帶領世代的創新產物。有種感覺,Jobs在設計美學上想法來自於他那帶一點叛逆/顛覆的個性。藝術本來就來自於顛覆,而工程師們都太乖,太善於合作,就少了一點Jobs那種"怎樣,我就是要這樣搞"的感覺。
而在一堆人說了一堆對Jobs死的評價中,我個人覺得最鳥的一個就是"郭台銘的",說什麼他是戰在沙場的英雄… 這評價也太差了吧… 對Jobs來說搞不好樂在其中呢… 搞不好根本不是戰場,而是遊樂場。只是讓我看出郭台銘個人的價值罷了。
JObs的創新產物的確影響力廣大,有人開玩笑地說,"為什麼他沒有得諾貝爾獎?死了,就沒機會了"
不過,諾貝爾獎得主掛點大概也沒有他這樣的場景。
這世界上有聰明的人多,有洞見的人少。嘴砲的人多,有辦法實現的人少。 (我也在嘴砲就是了><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