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10日 星期三

[轉錄]歧視單車台灣第一

我也覺得台灣對單車非常不友善,



在加州,大車讓小車,也一定會讓行人。



到處都可以見到單車道,一整個環境都對單車騎士友善許多。



上個月,我和一個大陸同學去考駕照,他考了三次都不過,



其中有兩次是因為沒有讓行人,



這邊對禮讓行人的要求是很高的,如果你force行人離開他想走的路,就算沒有禮讓了。



一次是因為考官要求路邊停車,他開車穿過單車道時,車速近20。



這一些在美國的路考都是算嚴重失誤,只要路考時發生一次,主考官就可以fail考生。



看完這篇文章覺得心有戚戚呀,台北市和加州比較起來,算是根本沒有單車道。



(去年我出國前,號稱有幾條鳥鳥的單車道,還說信義計畫區、河濱公園有單車道,



騎過就知道超難騎)



現在又要對單車騎士開罰,我看在台北市單車幾乎沒有生存空間了。









以下轉錄自http://groups.google.com/group/yotu/browse_thread/thread/e2941d6cdfb1331f?hl=zh-TW




歧視單車

台灣第一



那一年去法國,朋友借我一輛腳踏車讓我自己去逛,憑著一張地圖,我從巴黎頭騎到巴黎尾;從塞納河左岸繞到塞納河右岸,那天剛好遇到大罷工,全巴黎沒有一輛交通工具,舉目所及全是兩條腿,望著人們投過來的羨慕眼光,我頭抬得高高的,有生以來第一次感覺這麼得意。



立法開罰樂趣全沒了



基於那份情誼,回國後我仍以腳踏車代步,然而情況整個變了,大車逼小車,小車逼摩托車,摩托車逼腳踏車,在國外備受尊崇與禮遇的腳踏車,突然之間成了阻礙交通的罪魁禍首,沒轍,只好騎上人行道,怪怪!推著嬰兒車的太太又講話了,「好好的大馬路不走,幹嘛跟行人爭道?」我仰天長嘆:「行不得也,哥哥!」



日前,警方又針對腳踏車展開大執法,立下一大堆規矩,這樣不准、那樣不行,騎腳踏車的一點點樂趣全給搞沒了,一位老阿伯索性把鐵馬一甩,丟給警方說:「車子送你,老子不要了!什麼政府?!」



是的,什麼政府?汽油漫天要價不管、車子排放黑煙不管,作為交通工具,腳踏車已經是最卑微不過的了,連那區區三百塊錢也要榨取,我看我以後改騎滑板車或溜冰鞋算了,看你怎麼罰?



地球暖化現象日趨嚴重,台灣暖化速度又是其他國家的兩倍,車輛排放的廢氣佔所有污染源最大宗,光是高雄市一年就排放34.7萬噸的二氧化碳,排名全球第一。據專家估計,情況再不改善,本世紀結束前,台北市將成台北湖,高雄也只剩下壽山,不為自己想,也該為子孫想想。



騎腳踏車安靜、無噪音;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是0,是最環保的交通工具,如果大家有共識,都利用單車作為交通工具,讓地球暖化速度減緩一些,也是一項德澤,加上汽油費高漲,老百姓不勝負荷,自動自發改騎腳踏車,原本是件好事,政府理應鼓勵才是,但是請問政府在這方面為騎車族做了些什麼?



國外許多國家都設有自行車專用道,請問大台北地區又有幾處?腳踏車族逼不得已,只好自求多福,在亂陣中求生存,政府不積極輔導也就罷了,還一個勁兒地開罰,腳踏車族焉能服氣?是不是以後都像那位老阿伯,把車一甩就算了,反正買部舊車也沒幾個錢。



作者為媒體工作者



李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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